近日,据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就读于陕西省咸阳市乾县黉学门中学初三的小张(化名)在新学期报名遭拒,无法完成初三学业。除了小张,该校还有其他初三班的孩子,因成绩差、未完成寒假作业等原因不能报名。更有家长已经在老师的建议下去职高给学生进行报名就读。该校相关负责人解释,孩子的成绩几乎很难考上高中,校方只是建议其直接去上职高,从而实现“双赢”,不会强行剥夺学生参加中考的权利。
《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任何个人、集体都无权剥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对于小张等学生而言,不管其成绩如何,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都是其基本的受教育权。校方所谓的“双赢”,并不能掩盖其涉嫌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事实。
一些学校为了提高升学率,费尽心思将成绩不好的学生“分流”出去。这种抛弃学生的做法,不仅有违公平对待学生的职业伦理,还是对教育的曲解和异化。
作为学校,应当超越成绩这个单一评价维度,更加全面地促进青少年身心发展。对于成绩不好的学生,校方应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困扰,突破瓶颈。哪怕学生对进入职业院校就读更有天赋和兴趣,校方也应该引导其理性抉择,而不是简单粗暴地将其拒之门外。
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通过各项举措,着力遏制中小学的“唯分数”倾向,构建更加科学的评价体系。2021年,由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就强调“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着力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等。教育主管部门应以上述事件为线索,及时校正不合理、不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机制,使学校和老师不必再疲于应付各类僵化的硬性指标,从而把更多精力放在平等教学育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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