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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国评论·福城网评|舆论传播恶性案件,应将重点放在揭示犯罪之恶上

作者:全媒体记者 陶子瑶    来源:郴州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3-03-15


前段时间,发生在香港的一桩故意杀人案件引发广泛关注。这桩案件也以“名媛碎尸案”为名,在网上引发了广泛的传播与讨论。在各社交媒体平台,相关新闻大有席卷热搜之势。这一过程中,指向死者身份的“名媛”,以及体现犯罪手法凶残程度的“碎尸”,成了最吸引眼球的标签。

然而,将这两个标签叠加在一起,却难免显出一种刻意制造的猎奇感。一个年轻的生命为人所害,本是一起令人心痛的悲剧,嫌疑人一家四口的残忍行径,更是为社会所唾弃。然而,在部分媒体和自媒体的传播口吻中,这一切仿佛只是舞台上供人观赏的戏码。

网友倾向于关注少见、稀奇的事,本是人之常情,媒体对此类案件展开报道也是分内之事。但是,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与公众媒介素养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舆论传播恶性案件时,应当考虑社会影响和受害者隐私,将重点放在揭示犯罪之恶上,而非对与案件无直接关联的受害者性别、身份等细节大做文章。除此之外,诸如“碎尸”这种极端暴力的作案细节是否应该被着重强调,也是一件充满争议的事。因此,传播者还应慎思慎行,有所克制。

的确,舆论向来爱给人贴标签,网友也爱听猎奇的故事,但这些不能成为传播者放弃判断、自我卸责的理由。作为新闻从业者或是对舆论影响举足轻重的网络大V,应以严格的标准自我要求。使舆论环境朝着更健康的方向发展,这既是一种道德自觉,也是传播者应尽的社会义务。

作为传播者,应该时常保持媒介素养,从而更好地穿透舆论表象,看到新闻事件的哪些要素真正值得关注,同时避免舆论无意之间对他人造成次生伤害。死者无辜受害,凶手理应受到严惩,这与受害者是不是所谓的“名媛”并无关系。


编辑:谢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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