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日报·郴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郴消宣)近日,郴州桂阳县一家具超市因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桂阳县消防救援依法予以处罚。
前期,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桂阳县年年好家具超市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经过调查取证、集体议案等程序,大队确定该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提请县人民政府对该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对该场所进行临时查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该家具超市罚款人民币51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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