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日报·郴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小艳)近日,郴州市嘉禾县一家休闲会所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构成重大火灾隐患,被嘉禾消防救援大队提请挂牌督办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嘉禾消防救援大队在对嘉鑫缘休闲会所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违反规定在可燃构件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等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因该单位属于公众聚集场所,且所在建筑为高层公共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大队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综合判定该场所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经大队立案调查,依法对该单位作出处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并督促指导单位积极整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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