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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一家车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罚

作者:    来源:郴州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3-06-28


郴州日报·郴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郴消轩) 近日,郴州桂阳一家车行销售及售后维修单位因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前期,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人员在对桂阳县骏佳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一楼营业区域与售后修车区域及二楼办公区域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一楼部分营业区域未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营业区域及售后修车区域和二楼办公区域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使用可燃材料(普通木板)搭建隔层(隔层作为仓储使用)等火灾隐患,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经过调查取证、集体议案等程序,大队确定该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提请县人民政府对其实施挂牌督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该公司罚款人民币9000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谭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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