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日报·郴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郴消轩)近日,接到投诉举报称资兴市金康广场小区消防控制室长期无人值班,大队消防监督员立即对湖南佰联物业有限公司管理的资兴市金康广场小区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小区消防控制室有两名湖南佰联物业有限公司保安值班,但该两名值班人员未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湖南佰联物业有限公司存在安排不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值班的消防安全违法行,监督检查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
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在核查时发现:该小区属于二类高层住宅建筑,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不具备消防控制室值班相应条件,其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监督检查人员现场对该物业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说明了违法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并要求该场所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经过调查取证,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该物业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该场所负责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存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并表示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一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安排具备职业资格的建(构)筑物消防员在消防控制室值班,确保场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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