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 | 市政府 | 市政协 | 市总工会 | 北湖 | 苏仙 | 资兴 | 桂阳 | 宜章 | 嘉禾 | 永兴 | 临武 | 汝城 | 桂东 | 安仁
> 正文

郴州资兴新民站实施“1122”支部工作法层层压实党建责任

作者:    来源:郴州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3-07-31


近年来,资兴市新民消防救援站党支部针对支部工作上存在的组织生活形式单一、缺乏吸引力、密切协作不够、凝聚力不强等问题深入探讨研究,总结归纳问题难点,广泛听取指战员意见建议。在严格规范组织程序、狠抓制度落实的基础上,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层层压实党建责任,延伸提炼了“1122”即“一帮一促、双进双责”支部工作法,持续浓厚队伍党建氛围,全面激发指战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工作做法

(一)“一帮一促、双进双责”工作法的内涵

“一帮一促”:党支部实行支部委员与班级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支部委员协助各班解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和党员思想教育等方面的问题,各班及时向支部委员反映促进党支部工作的建议,从而达到支部帮班级、班级促党建的目的。

“双进双责”:党支部以班为单位设立党小组,强化各班班长抓党建工作责任意识,推进党小组“进”班、抓党建主体责任“进”班;明确党小组组长为该党小组党务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班长为班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党小组组长抓党务工作责任、班长抓党建工作责任落实。

(二)“一帮一促、双进双责”工作法的做法

支部帮班级。一是构建支部委员一对一帮扶班级工作机制。党支部下辖5个班级,支部委员会设立5名支部委员,以班为单位成立党小组,将5名支部委员分别编入5个党小组,这样就基本形成了支部委员与班级一对一帮扶工作模式。二是明确帮扶任务。制定帮扶任务清单,支部委员协助班级抓好党员教育和监督管理,帮助做好消防救援人员思想工作,听取、收集班级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党支部反映。

班级促党建。各班班长强化抓党建主体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支持、促进党支部工作。班级围绕党支部工作与大队、站中心工作的融合、落实,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建议,提高党支部工作的质量实效。着力形成党支部所辖各班级抓党建工作主动担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的工作机制。

“双进”推动党建工作落到实处。支部原有党小组设置由多班级党员组成,党小组每月召开党小组会议或开展组织生活时,因公差勤务休假等原因难以集中,造成党小组组织生活实效性不强,质量不高,同时,还存在抓党建责任在各班级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为此,党支部对党小组设置进行了调整,以班级为基础设立党小组,同时要求各班班长认清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在完成业务工作的同时,在班级认真肩负起抓党建的主体责任。

双责”推进党建责任层层压实。认真落实党小组组长作为党小组党务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落实各班班长为班级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党小组组长、各班长认真履行各自肩负的“一岗双责”,即,党小组组长要在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对党小组开展党内各项活动,保证支部的决议和任务的贯彻落实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各班班长要在履行岗位职责,抓好本班业务工作的同时,对分管班级党建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二、取得成效

(一)队伍向组织靠拢更加紧密

站支部在实施“1122”支部工作法”以来,队伍政治意识明显加强,向党组织看齐意识进一步提高。截至目前,已收到5名队员入党申请书,现正在按照党员发展流程开展各项工作,党员队伍参与组织生活的主动性、佩戴党徽的自觉性、学习教育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党务工作氛围浓厚。

(二)党支部堡垒作用显著提升

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显著提升,党员干事创业积极性明显加强,特别是在创先争优、典型培树、训练比武等方面紧密围绕党组织开展各项攻坚任务,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响应,热情高涨,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发挥。自去年以来,新民站所在大队获评总队先进基层党组织;消防站在支队年终考评及冬训体能比武中均取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1名党员获评总队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党员获评郴州市五四青年奖章(个人)、1名党员获评资兴市向上向善好青年、2名党员荣立三等功、多名党员被总队支队记嘉奖......创先争优氛围浓厚,先进事迹层出不穷,典型培树效果显著,支部堡垒作用更加牢固。

三、工作启示

站支部在实施“1122”支部工作法的过程中体会到,要使基层党建进一步取得实效,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层层压实、落实,下一步要把对“一帮一促、双进双责”工作的评价作为重点进行探讨,以此检验党支部工作成效。建议评价、检验分两个层面双向进行。一是党支部要定期对支部委员、党小组组长、各班班长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检查、考评。二是要对各党小组、班级开展党组织生活情况进行评价。


编辑:谭洁
分享:

新闻热线:0735-2892485 广告:2893888 E-mail:master@czxww.cn 传真:2295893 举报电话:2886133 2893039

郴州新闻网投稿QQ群:60874409 民情直通车联络QQ群:281367893
郴州日报社 主办   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北路24号
湘ICP备43100302000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