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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新闻专业职称评价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作者:    来源:郴州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3-09-06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6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曾鹤群)9月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发布《关于湖南省2023年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首次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将于2023年11月4日举行,这意味着新闻采编的初级职称不再进行评审,中级、高级职称需具备准入资格方可评审获取。

2022年12月,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施细则》(国新出发〔2022〕21号),明确国家对新闻记者实行准入类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施后,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且符合《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的新闻采编从业人员,方可依法申领新闻记者证,合法开展新闻采编活动。

同时,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取得新闻记者证且尚无专业技术职称的新闻专业人员,符合初级职称(助理记者、助理编辑)基本标准的,视为取得初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实施后,新取得新闻记者证的新闻专业人员不再进行初级职称评审,当符合晋升新闻中级职称时凭借新闻记者证直接申报参评记者或编辑。

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分为《新闻基础知识》《新闻采编实务》,符合相关报名条件的,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来源:三湘都市报


编辑:黄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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