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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一加油站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被处罚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26


 郴州日报·郴州新闻网讯(通讯员 张小艳近日,郴州市嘉禾县广发大村加油站因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被嘉禾县消防救援大队给予行政处罚。

嘉禾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全县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整治时,根据《消防产品现场判定规则》有关规定,现场判定广发大村加油站(该加油站属于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部分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为不合格消防产品,遂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大队在到期复查时发现,该单位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逾期未改,违反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款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产品质量监督,震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嘉禾县消防救援大队针对加油站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后给予该加油站和相关直接责任人罚款总计5500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谭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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