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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失信案例|郴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郴州市某高级中学有限公司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

作者:    来源:郴州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3-09-26


2023年9月19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郴州市某高级中学有限公司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3年9月19日,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按规定对2023年4月份食品安全作出调度安排,且未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其行为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是国务院食安委推进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进一步推动了企业落实责任,助力企业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市场监管部门对未按规定落实主体责任的生产企业做出了相应的处罚措施,警示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岗位人员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做好食品安全自我把关。

稿件来源: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邓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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