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日报·今日郴州客户端讯(通讯员 张小艳)近日,郴州市嘉禾县一家设置在自建房内的超市因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经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对其实施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
嘉禾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全县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时,发现行廊粤客隆生活超市存在未按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疏散指示标志(数量不足)、部分电气线路敷设在可燃构件上且未进行防火穿管保护、部分营业区违规采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板搭建等火灾隐患。大队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综合判定该单位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经集体研究后,依法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为督促该单位在限期内整改销案,大队按程序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并依法对该超市进行立案查处,作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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