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芙蓉区文化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央、省、市文化体制改革有关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街道(乡)综合文化站站长15名。现将有关事项简介如下:
一、招聘范围
国内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含民营企业)的人员和各高校毕业生,自由职业者。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1、热爱基层文化事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开拓进取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3、文艺类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含在校期间为主组织大型活动等);
4、年龄男在40周岁(196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女在35周岁(1971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且身体健康;
5、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文艺类荣誉者或具有文艺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5岁,学历放宽到中专、专业不限。
三、招聘原则、程序和时间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才艺展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进行。
1、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者于2007年1月11日到14日到芙蓉区政务服务中心楼上区委党校302教室报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证和其他资历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当场发给准考证(不收报名费)。
2、笔试
参考者于2007年1月21日上午8:30-11:00到芙蓉区东郡小学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与工作职责相关的应知应会的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与拟聘人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含才艺展示)
由有关人员和专家组成面试小组负责面试工作。每位考生在回答完规定的面试题后自行准备一项才艺展示项目,评委当场评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后,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体检
考察对象集中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和公示
由相关部门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者原单位对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和实际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录用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聘用人员工作职责
1、制定本街道(乡)文化、体育、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为繁荣本街道(乡)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出谋划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本街道(乡)重大文体活动,指导社区(村)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抓好辖区内群众文化体育阵地建设。
3、做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宣传和实施,增强辖区内居民的体育意识,发展各类体育协会基层分会,组织参加各类体育活动。
4、协助区文体局抓好文化市场(书刊、印刷、娱乐、音像、网吧等)及文化经营户的管理,为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净化文化市场及时提供信息。
5、宣传《文物保护法》,增强群众保护文物的法律意识,协助做好辖区内文物的征集和保护工作。
五、待遇与管理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6个月的试用,试用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可实行人事代理制。试用不合格者,可回原单位或自行联系工作。所有聘用人员两年一聘用、一年一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聘。其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奖金构成,年收入不低于2万元。正式聘用人员按有关企业社会保险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所有聘用人员不解决住房及家属调动等问题。
联系电话:4683265 4683411联系人:佘俊武杨翚
报名时间:2007年1月6日-2007年1月13日
芙蓉区公开招聘街道(乡)综合文化站站长报名表下载编辑: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