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检察业务建设,辅助检察工作优质高效开展,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性强,有敬业精神,能胜任聘用工作。
2.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
3.年龄在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文秘及相关专业。
应聘书记员符合以上条件,具有较好的文字组织能力,或有驾驶证、具有熟练驾驶技能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二、应聘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3月6日至29日。
报名地点:北湖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
要求: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能证明本人工作经历、能力与业绩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两张2寸免冠近照。不受理电话、网络报名或代替他人报名。本次招聘不收任何费用。
联系方式:许女士 13975515709 2181200(请在工作时间联系)。
三、考试录用
分笔试、面试、考察三个阶段,择优录用。
北湖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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