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钻石钨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0吨APT(苏打压煮-碱性萃取工艺)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钻石钨公司系由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合资组建的一家管理手段科学、技术行业领先、装备精良、质量检测体系完善的新型工业企业,并于2001年12月18日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单位。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亿贰仟万元整。公司主要生产黄钨、蓝钨、仲钨酸铵和偏钨酸铵等钨制品。2014年9月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钻石钨公司的股权全部转入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公司隶属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项目采用碱性萃取工艺替代原有酸性萃取工艺,由钻石钨公司与中南大学合作,采用中南大学发明的碱性萃取工艺制取仲钨酸铵(以下简称:APT)技术,结合钻石钨公司现有生产技术及自建碱性萃取工业化试验线(年产500吨APT)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首次将碱性萃取工艺用于APT大批量生产。项目建成后,将全面提升钻石钨公司整体技术实力,能显著降低APT生产成本,提高APT产品质量,减少废水、废气、废渣排放,并节约能源、降低能耗。
钻石钨公司现有厂区内已建有原辅料库房、压煮厂房、酸性萃取厂房、氧化钨厂房、锅炉房、变电所、机修质控楼、纯水站等生产设施,并已配备完善的办公楼、食堂、职工宿舍等办公生活设施,已拥有完整的氧化钨、APT、AMT生产线。
本项目主要在现有厂区内新建碱性萃取厂房、配电房,并根据工艺需要对厂区内现有水、电、气等公用工程进行改造,以满足新增碱性萃取工艺生产APT(萃取工段)条件。而压煮工序、蒸发结晶工序、以及其它辅助工序等在厂区原有厂房内完成。
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0吨APT。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废气、废水经相应处理措施后可做到达标排放。由预测结果可知,正常工况下,本项目营运期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贡献值叠加背景值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废水各预测因子叠加本底值后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后,可做到噪声不扰民;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Ⅰ类场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分别设计、施工建设一般固废临时堆场与危险废物渣库,并加强日常管理与维护后,固体废物可得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较小。
三、环评结论
郴州钻石钨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0吨APT(苏打压煮-碱性萃取工艺)技术改造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不违背,项目位于郴州市苏仙区柿竹园,利用现有厂区改造,选址合理可行,在项目严格按照行业准入条件进行建设,在建设方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废气、废水做到达标排放,噪声可做到不扰民,固废可得到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环评单位索取环评文件简本,也可向建设单位索取更多有关本项目的环评信息。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相关公众可发表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电话或邮寄信件的形式提出相关意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示发布之日起15天内。
七、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郴州钻石钨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柿竹园钻石钨公司现有厂址
邮 编:423000
联系人:龙部长
电 话:0735-2616081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张公岭亚大路99号
邮 编:410005
联系人:罗工
电话:0731-85239288 邮箱:hermeseia@163.com
建设单位:郴州钻石钨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