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2日至5月1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郴州市信访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6月22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增强政治自觉。市信访局党组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提升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压紧压实责任,增强责任意识。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意识形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选人用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脱贫攻坚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等,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任务落实清单,建立“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领导、一个部门、一名责任人”的“五个一”工作机制,压紧压实了整改责任。三是加强统筹调度,注重整改实效。把巡察整改与推动促进工作有机结合,全面提升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能力、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二、聚焦突出问题,全面从严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方面
1. 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工作实践不够好
(1)反馈问题:阳光信访基层基础薄弱,网上信访工作力量与任务不匹配。
整改情况:一是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增设了网络信访科。二是坚持以“互联网+信访”为主导,加强平台建设,构建了集投诉、办理、查询、跟踪、监督、评价于一体的网上信访综合应用平台。三是采取“市里培训骨干、县里培训全员”的方式,进一步规范网上信访业务工作。市、县两级信访局共组织了30多次网上信访工作业务培训和跟班轮训,有效提升了全市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水平。四是落实“网上+实地”巡查,对网上操作不规范的、实体办结不规范或上级交办无果的网上投诉事项进行常规性督办,定期开展网上清查和电话回访核实,及时通报督查情况。
(2)反馈问题: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方面措施不严、力度不够、效果不显的问题仍然存在,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倒查追责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关于进一步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推动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意见》落地见效,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做到信访工作责任分解到位,实现信访工作责任全覆盖。二是实行信访局长接访制度,与市、县、乡三级党政领导接访日制度“双轨并行”,拓宽领导接访接谈、化解重点信访事项的方法路子。三是把信访工作考核纳入综合绩效评估、平安建设考核,不断完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体系。对在信访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2019年上半年共追责16人次。
(3)反馈问题:《信访条例》的宣传不够深入,重点信访乡镇、村(社区)的信访法治宣传全覆盖有差距,信访人违反《信访条例》进行信访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市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市、县、乡、村四级联动,集中开展以《信访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信访法治宣传。二是通过郴州日报、郴州发布等媒体全文刊发“31种非理性上访行为面临的风险”,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发布《关于依法处置信访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的通告》。三是在郴州电视台“法治郴州”栏目制作播放了《化解群众千千结》《违法信访的罪与罚》两期专题节目。引导群众依法、理性上访,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导向。
2.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4)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实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计划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中共郴州市信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使制度体系细化为更加符合要求、切合实际、便于操作的工作机制、学习流程,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二是集中补学了2018年度漏学的专题。三是按照上下同题的要求,每月安排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5)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六个纳入”执行不到位,研究部署少。
整改情况:一是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重点,明确年度重点工作和分管负责领导;三是按照《郴州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局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及时向市委报告了工作开展情况;四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邀请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和市委讲师团的专家教授到我局进行专题授课。
(6)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等机制没有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局意识形态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二是对门户网站出现的错误,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建立发稿审查和网络信息发布制度,实行发稿“三审签字”。
(7)反馈问题:相关文件制定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郴州市信访局公文办理制度》,全面规范收文、办文、制文等工作。二是加强文件的审核把关力度,形成经办人员、承办科室负责人、综合科或联席办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发领导把关的五道关口,确保文件规范准确。三是加强文件发文字号管理,建立专门登记本进行跟踪管理。
(8)反馈问题:市信访局党组对两个归口管理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传达、督促落实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将两个归口管理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年度局党建工作范畴,纳入到局党组归口管理两个驻外机构的实施办法。二是加强对归口管理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检查指导。结合各特防期、工作调研到两个驻外机构,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3. 脱贫攻坚工作存在不足
(9)反馈问题: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对新形势下脱贫攻坚工作缺乏有效指导,存在被动应付式帮扶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在十二亩村召开了现场办公会,研究制定了《帮扶宜章县五岭镇十二亩村脱贫攻坚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局党组书记和局长分别到帮扶村现场调研和座谈1次,局分管领导坚持每季度到帮扶村指导1次,11名帮扶责任人坚持每季度入户1次、每个月与贫困户电话联系1次。二是制定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计划和措施。三是我局原选派的工作队员因身体原因,已经不适应驻村帮扶工作,重新调整了工作队队员,现已在十二亩村正常开展工作。
(10)反馈问题:2018年帮扶资金未足额到位。
整改情况:2018年,因自身工作经费紧张,我局只拨付了10万元帮扶资金,目前,已将2018年度剩余10万元帮扶资金拨付到位。今后,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按时拨付帮扶资金。
(11)反馈问题:驻点帮扶村信访问题比较严重,重复访问题较突出,市信访局对此没有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及时做好引导。
整改情况:一是进村入户认真听取群众诉求,耐心解答有关政策,了解镇、村两级信访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召集宜章县信访局、五岭镇政府、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负责人座谈,共同分析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三是指导十二亩村积极开展 “三无”村创建工作。四是加强与宜章县委、县政府的沟通,指导宜章县落实县级领导包案,并由市、县信访局和宜章相关部门对十二亩村重点信访事项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化解工作方案。五是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宣传,提高村民法治意识,依法有序反映问题。通过整改,十二亩村信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截止目前未发生上访事项。
(二)关于党的领导有所弱化,“四个意识”不够牢固的问题
4. 政治意识不够强,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2)反馈问题:局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理解不深。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理解维稳与维权的关系。二是开展“四重攻坚”活动,集中力量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减少信访存量。三是修改完善市委、市政府大门口接访工作流程和群众来访接待内部制度,提高接访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度。四是加强对集体访、重复访信访事项处置情况的跟踪督办,将重点信访事项提交市级领导批示,推动信访问题的处理。
(13)反馈问题:组织落实“信访积案清零”专项行动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总体要求,对信访积案进行分类处置,能化解的化解,该帮扶的帮扶救助,涉及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二是以推动信访责任制落实为抓手,以进京非访治理为突破口,全力规范信访秩序。三是在全市集中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月”活动,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14)反馈问题:对一些复杂疑难信访事项仅仅开展接访接谈,转办交办,缺乏深入调研,很少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参谋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筛选14件复杂疑难信访事项提交市级党政领导包案,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推动同类信访问题的化解。二是从8月1日至9月30日,每天安排一名市级领导,其他时间每季度安排3名市级领导到市接访中心接访,推动问题的解决。三是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撰写调研报告3篇,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工作建议。
5. 党组会议大事、管全局作用未充分彰显
(15)反馈问题:2019年1月局班子成员调整前局党组会与局务会没有严格区分,调整后,实行党政“一把手”分设,局党组会与局务会的议事规则尚未建立健全。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了《郴州市信访局局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党组会和局务会的议事权限、范围、程序等,进一步理顺了各项工作流程。该议事规则出台后,共召开局党组会议4次,主要研究了人事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和纪检监察等有关工作;共召开局务会3次,主要研究讨论了相关业务工作的安排部署等。
(16)反馈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和党组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进行了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检讨了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等问题。二是修改完善了党组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及决策事项清单,建立了“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台账。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共召开4次局党组会议研究人事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和纪检监察等有关工作。
6. 党组对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和市政府驻长沙办事处归口管理不力
(17)反馈问题:对归口管理单位的管理权限、管理事项范围、权力运行边界等方面的管理体制机制尚未建立健全。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市信访局归口管理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及驻长沙办事处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市信访局与归口管理单位的管理机制体制。二是制定了针对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驻长沙办事处综合绩效评估办法,评估考核指标进行细化和量化。
(18)反馈问题:局党组归口管理单位规矩意识淡薄,政治生态不够健康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书记对两个归口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该项问题进行专题谈话,对该问题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务必彻底整改到位;二是研究制定对两个归口管理单位的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对归口管理单位的思想、政治、组织领导,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三是两个驻外机构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由领导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和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一步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四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大事项必须按规定向市信访局党组请示、汇报;五是将两个驻外机构党支部列入2020年支部整顿计划。
(三)关于党建工作抓而不实,组织人事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7.党建工作不扎实
(19)反馈问题:局党组对党建工作不重视,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存在差距,“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有欠缺。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加大对党建工作的重视力度,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狠抓党支部工作,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局机关党支部重新划分了4个党小组。三是强化党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强对巡视、巡察工作条例和相关规定的学习。四是举一反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对规范党支部各项工作提出了具体措施。
8.党员教育管理弱化
(20)反馈问题:党员教育方式单一,学习不经常、不及时,集中学习和专题教育活动开展少、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员了教育学习计划,并按计划逐一落实,目前已开展3次集中学习,开展读书班活动1次。二是制定党员管理制度和积分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
(21)反馈问题:对退休老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组织退休党员参加党内活动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退休老党员和流动党员的服务和管理,建立老党员管理联系台账。二是局机关定期组织各项党内活动并邀请退休党员参加。三是完善局老党员、老干部活动室,为他们开展活动提供好的场所和必备条件。
(22)反馈问题:部分党员对党建基础知识不熟悉。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三会一课”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党建知识的学习培训。二是整理编辑《市信访局党员学习党建知识手册》,下发到每一名党员。三是定期组织党员进行党建知识测试,检验学习效果。四是计划11月份组织3个党支部开展一次党建知识竞赛,进一步营造学理论、用理论的浓厚氛围。
9.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执行不严
(23)反馈问题:干部选任、轮岗交流主动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郴州市干部交流轮岗实施细则》等干部选任有关法规制度。二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度。提拔任用了1名主任科员和1名副主任科员。对3名科长进行了轮岗交流。
(24)反馈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局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档案全部进行了审核。二是对局党组2013年以来研究任免的干部资料进行了清理,查漏补缺。三是对综合信息科科长在公示期下发任免文件一事进行了核查。四是对2016年局党组研究提拔的一名同志试用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补充测评、确认,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5)反馈问题:存在混编混岗现象。
整改情况:对存在混编混岗的两名同志按编制属性进行岗位调整,解决了混编混岗问题。
10.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基础较差
(26)反馈问题: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小组,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档案进行了重新审核,并及时纠正。二是就对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三是局党组会议明确由专人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加强对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更新,并及时归档。
(27)反馈问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审批流程;二是对我局科级及以下干部出国(境)情况进行了核查,对9名未备案人员在市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进行备案;三是将归口管理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证照收齐统一由市信访局管理,严格落实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审批手续;四是更新完善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实行动态管理;五是相关责任人向局党组作出了深刻检讨。
(28)反馈问题:借用、临聘人员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借了用人员借用手续。二是对临聘人员全部通过劳务派遣机构进行聘用和管理。三是对2013年以来的临聘人员购买“五险”的情况进行了清理,并与当事人协商处理。
(29)反馈问题:对归口单位年终考核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和党组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进行了对照检查,并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制定了《2019年度对市驻京联络处、驻长办综合绩效评估办法》,明确了考核内容和形式。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严重的问题
11.工作作风不实
(30)反馈问题:局党组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上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存在干扰、阻碍巡察的问题,局党组及相关人员作出深刻检讨。二是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对该问题进行了对照检查,相关人员进行了深刻的自我反思和批评。三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四是举一反三,研究制定《郴州市信访局关于集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以“简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效,减轻基层负担,更好为民便民”为目标,制定了九条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具体措施,并具体落实到位。
12.“四风”专项整治整改不彻底
(31)反馈问题:市信访局及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市政府驻长沙办事处对“四风”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但清退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启动了局机关自查未清退款项的收缴工作,目前相关清退款项已全部收缴到位,并上缴国库;二是举一反三,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编印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32)反馈问题:存在用公款垫付缴纳违规款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该问题已于2018年自查自纠由相关干部职工个人清退到位。局党组针对该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对照检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进一步建章立制,织牢制度的笼子。通过梳理,对局内部管理制度重新进行了修改完善,从制度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13.违规接待、大额住宿费及办公用品费用报账不规范等问题较为突出
(33)反馈问题:部分大额住宿费及办公用品费用报账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对2013年至2017年以来相关财务凭证进行了清理,将不规范报账凭证交由相关人员认领;二是责成相关人员对不规范的相关凭证进行补正和说明;三是对不能补正,也无法说明清楚的问题,由经手人进行了清退;四是进一步规范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
14.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后续工作不到位
(34)反馈问题:2018年3月,市信访局对办公用房进行整改,但清理腾退的办公用房不集中,处于闲置状态,缺乏有效使用,造成浪费。
整改情况:由于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属于租赁性质,既无法给其他单位利用,也不能对腾退部分办公用房进行退租,整改难度较大。
下一步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与市机关事务局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进行沟通衔接,共同商议解决办法。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虚化,全面从严治党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1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缺失
(35)反馈问题: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分工不够明晰,未压紧压实责任。担当意识不够,提醒约谈不经常,廉政风险点防控把控不准。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出台了《市信访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分工》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把工作任务分解到每名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部门。二是制定印发了《市信访局党组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六个方面43项重点工作。并进一步对局机关内设机构廉政风险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三是开展严肃认真的提醒谈话和廉政谈话,坚持每个季度开展提醒谈话,今年第三季度共开展提醒谈话15人次。
(36)反馈问题:干部职工的管理监督“遮丑护短”。局党组对市政府驻长沙办事处1名职工长期不在岗的处分申请迟迟未作批复。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及该同志的身份情况,责成驻长办自行成立调查组,对该同志涉嫌违纪问题进行政务立案调查,处理情况报我局备案。二是制定了《市信访局归口管理市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及驻长沙办事处管理方式和工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归口管理单位的管理。
(37)反馈问题: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局党组依赖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存在自我监督主动性、积极性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要点》《责任分工》和责任清单,通过压实责任,进一步增强自我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并形成制度汇编,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织牢制度的笼子。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厘清监督边界。四是制定出台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自我监督的主动性、积极性,定期不定期开展内部监督检查,提升监督实效。
16. 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38)反馈问题: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精准监督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落实对被监督单位实施的监督监察建议制度,按照“一事一提醒”的原则,对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被监督单位的具体问题下达《监督监察建议》。二是制定被监督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清单,督促被监督单位细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三是建立完善对被监督单位的日常监督台账。
(39)反馈问题:与局党组之间未健全完善监督和被监督的工作沟通协作机制。
整改情况:进一步落实《中共郴州市纪委郴州市监委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实施办法》《郴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督查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被监督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派驻监督常态化工作机制。
(40)反馈问题:监督手段较单一。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日常监督检查3次。二是7月以来对市信访局及市驻长办开展日常监督谈话并进行廉政画像5人次。三是制定了针对被监督单位的延伸走访实施方案。四是列席市信访局有关“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会议。五是对被监督单位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巡察整改工作。六是开展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工作,发放宣传单及海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七是对被监督单位存在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督促制定相关防控措施,完善相关制度。
17.财经纪律内控不严
(41)反馈问题:市信访局及市政府驻长沙办事处存在财经纪律内控不严的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机关备用金额度进行了核减,巡察进驻时,我局有备用金3万元,经整改,目前我局机关备用金为2万元;二是进一步规范备用金使用程序,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通过织牢制度的笼子,规范各项工作,加强财经纪律的内控。
18.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
(42)反馈问题:信访救助金监管不到位,存在审核把关不严、部分救助户实施信访救助后又继续上访、案卷资料不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审核把关。严格审批程序,信访救助由局党组研究后报市信访联席会议召集人审批,确保资金使用准确。二是加强对救助资金的追踪问效。将会同市财政局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信访救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督查,确保资金使用准确,使用效果突出。三是完善案卷资料。强化案卷管理,促进案卷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四是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复访越级访专项整治活动和市级党政领导包案化解信访事项活动,对部分符合救助条件的信访事项,将开展信访救助。
下一步整改计划:进一步修改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省信访局正会同省财政厅对《湖南省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待省里文件出台后,我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对《郴州市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
三、深化后续整改,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思想不松,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发扬钉钉子精神,逐项落实整改任务。二是标准不变,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对一些深层次、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三是力度不减,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坚持举一反三,更加注重预防,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管理、提升效率上下功夫,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5——2368722;电子邮箱:czsxfj@163.com;邮寄地址:郴州市信访局综合信息科。
中共郴州市信访局党组
2019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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