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 | 市政府 | 市政协 | 市总工会 | 北湖 | 苏仙 | 资兴 | 桂阳 | 宜章 | 嘉禾 | 永兴 | 临武 | 汝城 | 桂东 | 安仁
首页 > 教育 > 正文

教育惩戒禁止刻意孤立学生 教育部明确界定刻意孤立

作者:记者胡浩    来源:新华社微博      发布日期:2021-04-23


《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第12条规定了“刻意孤立”的禁止性行为。教育部在其官网回应政策咨询时明确,这里的“刻意孤立”,首先主观上是故意而且针对特定学生,具有相对性、持续性,非因疏忽而没有关注到学生的需求;行为表现上,可以是对学生正常需求故意不予回应、指使其他学生孤立特定学生或者物理上隔离(比如单独坐在最后一排)等;后果上,导致学生得不到老师的关注和正常的同伴关系,产生心理上的压力。 



编辑:黄慧
分享:

新闻热线:0735-2892485 广告:2893888 E-mail:master@czxww.cn 传真:2295893 举报电话:2886133 2893039

郴州新闻网投稿QQ群:60874409 民情直通车联络QQ群:281367893
郴州日报社 主办 版权所有:郴州日报社郴州新闻网  地址:苏仙北路郴州日报社大门旁
湘ICP备43100302000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