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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于郴州市思泉商贸有限公司仓库火灾和郴州市坳上镇盼盼冷作店堆垛火灾调查情况的报告

作者:    来源:郴州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2-02-18


郴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郴州市思泉商贸有限公司仓库火灾和郴州市坳上镇盼盼冷作店堆垛火灾调查情况的报告

2022年元旦期间,我市相继发生2起社会影响较大的火灾,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教训深刻。火灾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举一反三、采取防范措施,查清原因、严肃问责。市消防救援支队、北湖区和苏仙区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故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初步查明了火灾的发生经过、扑救情况及起火原因,对事故性质进行了认定,对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进行了划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郴州市思泉商贸有限公司仓库火灾仓库火灾

(一)火灾事故基本情况

1.起火场所概况。2012年8月9日,郴州市思泉商贸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地址为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2号郴州市恒达选矿厂14-15号门面,法定代表人谢文酃。该公司租用了郴州恒达选矿机械厂2个仓库,用于储存食品、预包装食品、纸巾及少量鸡尾酒等货物。

2.起火经过和火灾扑救情况。

①起火经过:2022年1月3日1时44分,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2号郴州市思泉商贸有限公司一仓库发生火灾,无人员被困。指挥中心先后调派火车站消防救援站4车15人、南岭大道消防救援站5车20人、涌泉特勤消防救援站6车25人赶赴现场处置。带班领导政治委员谢斌赶赴现场调度指挥。

②灭火救援情况:2021年1月3日1时45分,火车站消防救援站接警出动,1时57分到达现场。经侦察发现起火仓库为半砖混、半钢架结构的单层混合建筑,火势正处于猛烈燃烧阶段,指挥员立即命令在仓库南面出2支水枪防止火势向其他仓库蔓延。2时40分支队全勤指挥部到达现场,立即在仓库西面和南面各部署2支水枪阻止火势向其他仓库及居民区蔓延,利用1台遥控水炮进入仓库内部控制火势,1台高喷消防车从仓库上方喷水灭火。4时30分火势得到有效控制,5时25分明火全部扑灭。

③应急响应情况。北湖街道办事处、城西社区相关人员到场后,立即协助消防救援人员维护现场秩序、管控交通、疏导围观人群,配合灭火。北湖区人民政府蒋慧亮区长、曹行平副区长先后赶到现场参与调度指挥。

3.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1800平方米,主要烧毁食品、预包装食品、纸巾及少量鸡尾酒等物品,直接财产损失正在评估统计中,无人员伤亡。

(二)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职情况

1.北湖街道办事处城西社区

北湖街道办事处城西社区未认真履行防火检查巡查职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对郴州市思泉商贸有限公司仓库未设置任何消防设施、仓库未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未向北湖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报告。

2.北湖区人民政府北湖街道办事处

北湖街道办事处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网格化排查流于形式,指导城西社区开展消防工作不到位,对郴州市思泉商贸有限公司仓库未设置任何消防设施、仓库未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未采取处理措施。

(三)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分析               

1.起火原因。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走访、证人指认等综合分析,起火原因不能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性,目前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及有关鉴定部门正在开展认定工作。

2.灾害成因。一是企业未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二是仓库内电气线路乱接乱拉,员工违规使用”鸟笼式”取暖器取暖。三是仓库内未设置任何消防设施,仓库未与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3.事故性质。经调查,该起火灾是一起典型的仓储类火灾事故。

(四)相关单位及人员处理建议

1.北湖区人民政府对负有监管责任的北湖街道办事处进行警示约谈,并作出书面检讨;

2.北湖街道办事处对负有隐患排查责任的城西社区进行警示约谈;对城西社区安全生产排查指导不力的联系点干部王志宏给予通报批评问责处理;对组织开展辖区内重要节点安全生产风险摸排不认真细致,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力的城西社区居委会副主任梁萍给予停职检查问责处理;

3.中共郴州市北湖区北湖街道工作委员会对负责社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居委会委员曹溪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4.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对郴州市思泉商贸有限公司未设置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5.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郴州市恒达选矿机械厂违规改建厂房仓库的行为依法处理;

6.在全区范围内对该起事件进行公开通报,责成全区干部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郴州市坳上镇盼盼冷作店堆垛火灾

(一)火灾事故基本情况

1.起火场所概况。郴州市坳上镇盼盼冷作店成立于2020年5月15日,地址为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坳上镇水头村下湾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王正香。该公司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共有厂房2栋,一栋500平方米,一栋200平方米,主要经营斗车、环卫设备、轻型车辆货箱制作及维修、安装服务。

2.起火经过和火灾扑救情况。

①起火经过:2022年1月2日晚19时06分,郴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村民报警称,苏仙区坳上镇盼盼冷作店堆垛发生火灾,立即调派苏仙区石榴湾消防救援站3车22人前往处置,值班首长政治部主任黄才众赶赴现场调度指挥。同时,指挥中心立即通知坳上镇专职消防队值班人员前往现场处置。

②火灾自救情况:火灾发生时,公司员工正在车间整理物品准备下班,突然听到外面声响,出门查看发现起火后,立即手持干粉灭火器进了扑救。由于现场火势反复燃烧无法控制,在扑救3分钟左右后,谭金瑞于19时06分拨打“119”电话报警。

③灭火救援情况:2022年1月2日19点07分,苏仙区石榴湾消防救援站接警出动,19点22分到达现场。经侦察发现盼盼冷作店堆垛火势燃烧猛烈,指挥员立即命令警戒组现场进行警戒、疏导围观人群,灭火组出2支水枪控制火势。随后赶到现场的坳上镇专职消防队协助灭火。19时50分左右,现场明火被扑灭。

④应急响应情况:苏仙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何云、坳上镇人民政府值班领导及坳上村民委员会干部到场后,立即协助消防救援机构维护现场秩序,配合灭火。

3.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主要烧毁临时板房、废旧轮胎及杂物,直接经济损失约10万元,无人员伤亡。

(二)有关部门和单位履职情况

1.苏仙区坳上镇坳上村民委员会。

坳上镇坳上村民委员会确定了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但未认真履行防火检查巡查职责,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

2.苏仙区坳上镇人民政府

经调查,坳上镇人民政府分别在2021年12月6日、27日、30日的全镇干部职工会上,31日的党政联席(扩大)会上部署了安全生产工作。12月17日,分管领导刘云海等4人对郴州市坳上镇盼盼冷作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对该公司作业现场员工未佩戴劳保物品、隐患排查台账不完善、会议培训记录不完善等问题,责令于12月20日前整改完毕。12月31日,对该单位进行复查时,发现部分隐患问题未整改,依法下发(湘郴苏仙)安监坳上镇安监站罚当单〔2021〕sxqzp5号《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给予郴州市坳上镇盼盼冷作店罚款壹仟元整的处罚。虽然坳上镇安监站对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但工作人员检查时对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未及时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分析

1.起火原因。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走访、证人指认等综合判定,起灾原因为电气线路敷设在彩钢板上,发生短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成灾。       

2.灾害成因。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未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违章行为长期存在。二是网格化监管仍存在盲区。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等履职尽责不到位,网格化排查不深入不仔细,未及时组织开展“三查三清”,督促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三是员工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火灾后员工考虑自行灭火,未在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耽误灭火救援最佳时间。

3.事故性质。经调查,该起火灾是一起典型的电气火灾事故。

(四)相关单位及人员处理建议

1.苏仙区人民政府对坳上镇人民政府履行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在2022年年终安全生产考核中予以扣分;

2.苏仙区人民政府对分管消防工作履责不力的坳上镇人大主席刘云海进行警示约谈,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责令坳上镇党委对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摸排不认真细致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

4.要求坳上镇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消防隐患排查,确保生产安全。

三、防范整改措施建议

(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筑牢夯实安全发展根基。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把消防安全的政治责任牢牢的扛起来,具体细致落下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要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明晰各行业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确实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到位,从制度层面,体系层面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一旦发生事故,依法依规倒查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事故单位责任,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以刚性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二)织密基层网格火灾防控网。各乡镇(街道)要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研究部署辖区内重大消防安全问题,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基层网格管理责任,组织发动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网格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围绕“不起火”、“不蔓延”、“不亡人”等关键要素,突出引发火灾风险、蔓延扩大风险和安全疏散风险,依据各类场所《风险指南》《检查指引》,找准火源电源、易燃可燃物、违章动火用电、彩钢板、电动车、建筑消防设施等关键要素实施精准检查,从“查隐患”向“查责任”延伸,提高检查针对性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质效。要依法整治一批突出火灾隐患、清退一批违规住宿人员、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业主,迅速改变安全生产类火灾高发的被动局面。

(三)聚焦重点领域防范化解风险。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冬季气温低等特点,持续开展生产和经营销售领域假冒伪劣电取暖器具专项整治,集中查处、曝光一批生产制造假冒伪劣电取暖器具的厂家和品牌,集中收缴、销毁一批假冒伪劣电取暖器具,尤其是要对农村集贸市场销售的“三无”产品开展全面排查,依法严肃惩处。要逐户发放《安全取暖警示性排查宣传单》,帮助群众认识不安全取暖行为,舍弃不安全取暖习惯,引导淘汰不安全取暖器具。要采取财政补贴方式,帮助五保户、空巢老人、高龄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家庭及底商上宅建筑改造老旧电气线路,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要结合消防安全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切实知责明责,在本行业系统范围内认真履责,深入细致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四)强化靶向性警示教育宣传。乡镇(街道)、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要第一时间上门入户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警示性排查。要组织村志愿消防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强化消防宣传服务队职能作用,加大重点人群宣传培训力度。要逐户发放消防安全告知书,提示场所火灾风险和消防管理要求,引导掌握逃生自救基本技能,重点解决“不知报警、不会自救、不懂逃生”的问题。要依托“村村响”广播每天播放安全取暖提示和普及性消防常识,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提升居民特别是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意识。

(五)建强乡镇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各级政府要对所有救援力量进行一次全面调研摸底,找准差距和薄弱点,从政策和资金上予以支持,及时补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对乡镇专职消防队、村志愿消防队建设和日常工作指导,将辖区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全部列入联勤调度体系,实施统一调度指挥。要按照标准配备专职消防队员,配齐配全装备器材,加强值班值守、巡查检查和经常性拉动演练,确保发生火情时能第一时间调集足够力量到场快速处置,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郴州市消防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8日


编辑:邓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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