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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起执行!

作者:    来源:郴州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4-01-27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郴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修订)》(郴金委办〔2023〕1号)有关规定,2023年底个贷率为78.42%,现调整2024年住房公积金贷款调节系数。

1.2024年贷款调节系数N取值16。首套住房贷款按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1倍计算,二套房贷款和异地贷款(含首套)按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6倍计算。

2.执行时间是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本通知施行前贷款资料已进窗口的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5日

编辑:邓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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