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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颁发首张居住权登记证明

作者:全媒体记者 刘小飞 黄婧雯    来源:郴州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4-03-01


2月27日,家住宜章县的市民钟先生顺利领取了居住权登记证明。记者从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这是我市颁发的第一张居住权登记证明。

由于家庭原因,钟先生想将自己唯一一套位于宜章县玉溪镇西门村蒋家湾地段的碧桂园小区住宅过户给自己的女儿,但又想让自己的晚年老有所依、老有所居。申办居住权登记证明就可解决钟先生的后顾之忧。当天,钟先生与女儿走进宜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及居住权登记。“我们带了身份证、不动产权证等证件过来,窗口办事效率很高,一下子就办好了。”钟先生说。

宜章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窗口首席代表刘菊香介绍,市民申请居住权登记一般1个工作日即可办结,需提前准备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记载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同时,还要准备设立居住权的材料,如依合同方式设立居住权的,需提交居住权合同;依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需提交生效的遗嘱等;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居住权的,需提交生效的法律文书。

据了解,居住权是《民法典》规定的一种新型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为满足生活居住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对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居住权人虽然不享有房屋所有权,但只要办理了居住权登记,居住权人在权利生效期间,享有占有和使用房屋的权利,即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居住权也不受影响。例如,父母将房产过户给子女,以便孙辈读书使用,但过户前有顾虑,担心子女将房产转让、抵押后造成自己无处容身。此时,父母在签订转让协议的同时,可在房屋上设定居住权,以保障自己居住的权利。

编辑:黄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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