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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教中心突然关停 百名家长万元学费难退还

作者:全媒体记者 陈骏原野    来源:郴州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4-03-18


由于对某早教机构的教育理念存在质疑,要求退费后无果,临武县居民邱某将临武县某早教机构告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处理。近日,临武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依法判处被告临武县某早教中心法定代表人刘某应对被告早教机构退还原告课时费用5589.6元及利息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临武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邱某为其孩子健康成长,在临武某早教机构报了早教课程,支付培训费用7265元。孩子上第一节感统课时,邱某发现孩子不愿意配合时,教师便对孩子置之不理,他认为教师并不能很好地引导孩子,于是向早教机构提出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剩余培训费。早教机构表示,想要退费就必须按照一节课140元的价格,并扣除15%的手续费,或者选择将剩余课程转让给第三人。后经双方协商,邱某于2023年5月11日向早教机构提交了《退款申请书》,早教机构承诺一个月内将剩余培训费全部退还到邱某微信上。但经邱某多次催讨,早教机构至今未退还剩余培训费,邱某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处理。

另查明,早教机构于2018年7月17日成立,现已停业关闭。临武有数百名家长在该早教机构报名了早教课程,已交纳的培训费用至今未予以退还,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临武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系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原、被告双方通过协商,由原告向被告出具了《退款申请书》,被告未在2023年6月11日前履行退款义务,已构成违约。且被告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法院传票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亦未向本院提交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的证据,故早教中心的法定代表人刘某(本案另一被告)应对被告某早教机构退还原告的课时费用5589.6元及利息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临武县人民法院法官表示,近年来,随着育儿理念和消费心理的变化,不少家长选择为孩子报各类早教班。由早期教育培训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存在“报课容易退课难”、课程设置与消费者期待差距较大、早教机构倒闭“跑路”等问题。为此,法官提醒广大家长,要根据孩子实际情况,多方考察,谨慎选择早教机构,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编辑:谢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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