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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两部门联合发文

作者:    来源:郴州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4-03-22


为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近日,教育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要求各地加强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指导监督,对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具体规定内容如下↓

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

严禁擅自改变建筑使用功能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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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面积严格执行相关规范

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明火及大功率电器

建立落实动火审批制度

集体宿舍等场所每层至少2个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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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需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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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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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此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上级部门组织检查督导时,发现违反本规定要求的,校长、园长负首要责任,并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ID:cctvnewscenter)


制片人/王兴栋 主编/王瑄

总台央视记者/曾文甫

编辑:谢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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