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嘉禾县一家台球店因在外窗上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被嘉禾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和强制执行。
3月21日,嘉禾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通告》要求,在全县开展人员密集场所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集中整治工作,发现嘉禾县力欧台球店步行街店二楼棋牌08包厢外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防盗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大队当即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于3月25日前拆除二楼棋牌08包厢外窗设置的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防盗网。3月26日,大队对该单位进行了催告后复查,发现其仍未整改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大队依法对该单位作出代履行决定,对其二楼棋牌08包厢外窗设置的防盗网予以强制拆除。
为震慑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大队依法给予该单位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违法行为再次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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