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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催告书

作者:    来源:郴州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4-04-24


郴州市北湖区故事里咖啡主题屋: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于2023年8月29日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北消行罚决字〔2023〕第0038号),已经发送法律效力。但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法定义务。2024年4月19日作出的《催告书》(北消催字〔2024〕第0001号),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将《催告书》(北消催字〔2024〕第0001号)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北消催字〔2024〕第0001号.pdf


编辑:骆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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