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文权,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郴州市临武县汾市镇南岸村生态护林员兼防溺水劝导员。贺文权在部队服役期间,曾荣立三等功。2023年,贺文权获评“郴州好人”。他的先进事迹被《人民日报》、新华网、《湖南日报》等媒体报道。
岗位虽小 责任却大
虽然是镇里临聘的生态护林员和防溺水劝导员,但贺文权始终认为岗位虽小、责任却大。秋冬时节,贺文权长期以山为家,与林、水相伴,他每天骑着摩托车,带着“巡山三件宝”——扩音喇叭、柴刀和打火扫把,开启一天的护林防火工作;盛夏到来,贺文权又换上他的“夏天三件宝”一一扩音喇叭、绳子和救生圈,开始一天的巡视。
每逢特殊节点,贺文权都会通过写标语、树警示牌等方式宣传防火知识,劝导村民不带火种入林,还与村干部一道在路口值守,确保不发生火灾。三伏时节,他又总是顶着烈日、冒着酷暑,四处巡查,在大家晚饭后才回家,防止溺水意外事故的发生。
通过贺文权坚持不懈地正面引导,全村村民护林防火和防溺水意识不断增强,公益林区偷放牲畜的现象得到了控制,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私自下河游泳的情况也得以杜绝。
勇于创新 提升实效
2016年,刚接手护林员工作的贺文权,发现村东面枣子园的一片荒地是一个火灾隐患点,每到秋冬季节,便有村民在那里割草、烧草木灰,有几次差点酿成了火灾。贺文权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经过反复思考,贺文权向村里提出建议,把这230多亩土地流转过来。土地流转后,不仅为村民提供了就业岗位,还为全体村民每年增收100余万元。
贺文权做事喜欢动脑筋,他将那些平日里喜欢割草、清埂、烧草木灰的村民列为防火的重点管控对象,做到责任包干到人,建立村委干部与重点管控对象“1对N”包干联系制度,严防管控;同时,在分块划片设防上,把全村的山林地域分为16大块,每一块都有相应的村干部、村民组长负责监管,强化责任人“宣传、防范、救援、奖惩”四协同机制。这两个做法,确保了全村野外用火的“零容忍”和山林火灾的“零发生”。
在防溺水上,每年暑假未到,贺文权便与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一起走村串户宣传防溺水知识、签订防溺水责任状。为确保防溺水全覆盖和多角度,贺文权到山上砍了竹子作为救生器械,买了救生圈和救生绳,放在固定的河堤上。他还在重点的水域安装了监控摄像头,全天候监控水面情况。
情系山林 无私奉献
贺文权借助摩托车跑遍了全村山林的一沟一壑,他坚持每天巡护两次,重点特护期巡护四次以上,这让他对全村的山林地形地貌、森林资源状况了然于胸。由于业务知识丰富、熟悉地形,无论是本村还是周边村子,一旦有火灾险情发生,他都会第一时间出现在扑救现场。作为生态护林员,近年来,贺文权不仅为邻近的村子报过火警,也支援过大冲、金江、土地等乡镇的救火工作。最艰苦的一次莫过于在水东的小城村,为了扑火,他从下午三点一直奋战到午夜两点,连续工作了11个小时,直至把山火扑灭,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家。有村民问他:“你这样做多危险,值得吗?”贺文权笑着回答:“为了绿水青山,为了生态环境,我们苦点累点又有什么关系呢?”
在村民眼中,贺文权一直在忙。他除了做好巡山护林外,还积极主动参加村里的重大活动。前两年,村里拆危建新,42套新建房从筹备到建设、从集资到房基分配,他都付出了辛勤汗水。
贺文权用汗水和成绩赢得了村民的尊敬、信任和拥护,同时也得到了上级组织的充分肯定,他先后被评为“临武好人”“郴州好人”及临武县“优秀护林员”“汾市新乡贤”。
(整理:邓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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