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 | 市政府 | 市政协 | 市总工会 | 北湖 | 苏仙 | 资兴 | 桂阳 | 宜章 | 嘉禾 | 永兴 | 临武 | 汝城 | 桂东 | 安仁
> 正文

​桂阳:一业主违规停放电动车被罚

作者:通讯员 郴消宣    来源:郴州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4-06-19


近日,桂阳县一小区业主违规停放电动车,被桂阳县消防救援大队立案查处。

大队消防监督员在对辖区宝蓝城市广场小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四栋有业主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大队消防监督员要求其立即将车移出公共门厅,该车主拒不改正,其行为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消防监督员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联合物业公司向车主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将电动自行车挪至集中停放区域。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四十七条第七项及参照《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湘消发〔2023〕35号)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参照表》(012-1)的规定,给予该业主罚款650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骆斐
分享:

新闻热线:0735-2892485 广告:2893888 E-mail:master@czxww.cn 传真:2295893 举报电话:2886133 2893039

郴州新闻网投稿QQ群:60874409 民情直通车联络QQ群:281367893
郴州日报社 主办   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北路24号
湘ICP备43100302000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