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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手段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和无障碍环境建设

作者:全媒体记者 唐思玲 通讯员 康文力    来源:郴州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4-07-10


7月8日至9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旭晟率调研组来郴开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工作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主任委员祁圣芳,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社会委副主任委员龚健,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尹华凯参加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江波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视察桂阳县南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桂阳县中心敬老院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以及郴州火车站、市城区国庆北路友谊中皇城人行天桥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情况,并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市直相关部门、部分县区人民政府对《湖南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若干规定(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规定(草案)》)以及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胡旭晟充分肯定我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论述和无障碍环境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在立法与实践层面上所做的有益探索和贡献。他要求,要认真研究吸纳对两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特别是要对《规定(草案)》中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的有关问题进行补充调研,认真听取人大代表、街道社区、开发商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规定(草案)》。

胡旭晟强调,无障碍环境建设既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城市品质的重要途径,我省要争做国家法律实施的表率和地方立法的先行者。要把握基本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细化具体、不照搬照抄、条文精简、务实管用的地方法。要把握重点问题,明确责任主体,细化部门职责,强化残联职权,明晰责任权限,强化国家机关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示范带头作用。要抓住交通、文旅、公共服务、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突出建设标准落实、信息交流、智能化建设、常态化维护等重点环节,促进全社会无障碍环境理念全面提升,以人大法治之力助推我省无障碍环境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吴其龙参加相关活动。

编辑:张倩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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