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为此叫好的同时,更是觉得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下简称“非遗传承人”)的选拔与培养力度。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部分领域,一般是由非遗传承人的口传心授而得以代代传递、延续和发展的。非遗传承人,是指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责任,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经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认定的传承人。
非遗传承人的选拔不是仅凭一次评选,谁做的菜得票高,谁在讲述时临场发挥得好,就确定谁是传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遗传承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各地在确定非遗传承人时要多方考察,深入研究。非遗传承人得与该项非遗有着特别的渊源,对该领域有真挚的情怀,在该领域内有长期的积淀和一定的研究,并持续努力去提升、推广该项非遗,培养后继人才,使之融入当代,走向未来,世代传承。
可以说,重视对非遗传承人的选拔与培养,就是重视对该非遗项目的传承与发展。非遗传承人选得好,是该项非遗项目之福;反之,是该项非遗项目之祸。
选拔好非遗传承人后,还要加大培养力度。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要协助非遗传承人做好非遗项目的历史资料的收集工作,助其进一步对这一领域进行调查研究;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