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陈女士反映,其孩子蔡某在位于苏仙区苏仙悦生活广场3楼的“飞驰游泳健身”上游泳培训课程时,右脚脚板不慎被泳池内瓷砖划伤。陈女士与该健身房就医疗费用报销及剩余课程费用退还问题协商未果,请求处理。
8月27日上午,记者致电陈女士。陈女士表示,她于8月19日为其孩子蔡某购买“飞驰游泳健身”的游泳培训课程,共10节课,价格总计790元。该游泳培训课程于8月20日开班,8月23日,陈女士的孩子蔡某在上课途中,右脚脚板被泳池内瓷砖划伤并流血。游泳教练为蔡某消毒、止血,并进行简单包扎后,联系陈女士到达现场。陈女士到达现场后,将蔡某带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治疗,共产生100元左右医疗费用。随后,陈女士返回健身房,将相关医院票据留至该健身房前台申请报销。
目前,陈女士就医疗费用报销和剩余课程费用退还问题与健身房产生争议,争议焦点在于陈女士孩子蔡某于8月23日上课当天的费用是否需要退还。
对于该问题,陈女士与健身房各执一词。陈女士认为,孩子在上该节课时受伤,这节课的费用应当退还。健身房负责人谢某认为,当天课程于下午四点半至五点半进行,孩子是在课后自由玩耍过程中受的伤,这节课已消费,费用不应退还。
记者就此事与陈女士以及健身房负责人谢某多次沟通,并前往苏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仙岭市场监督管理所,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该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邓立新表示,他已与陈女士和健身房负责人谢某进行多次沟通,双方无法通过调解达成共识,后续将依照事先已签订的合同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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