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郴州市共发生3起与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有关的火灾,其中1起发生在室外,2起发生在室内,未造成人员伤亡。
火灾情况
1. 2024年9月5日,北湖区南岭大道一电动自行车起火。起火原因系一电动自行车在行驶过程中电线短路引发蓄电池起火。起火电动自行车品牌为吉邦,电池为天能铅酸电池(72V)。
2. 2024年9月5日,苏仙区杨家坪路盛世翠庭小区一电动自行车起火。起火原因系一停放在普通车道式车库的电动自行车电气故障引发蓄电池起火。起火电动自行车品牌为爱乐迪,电池为三元锂电池(48V)。
3. 2024年9月16日,北湖区郴江街道梨树山村段家组王仙桥安置小区2栋一电动自行车起火。起火原因系一电动自行车在杂房充电过程中因充电线接触不良引发充电器起火。起火电动自行车品牌为台铃,电池为天能铅酸电池(60V)。
温馨提示
《郴州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及使用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公共区域以及可燃物附近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二)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自连接电源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私自布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
(三)在住宅内为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充电;
(四)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五)私自拼装电动自行车或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蓄电池和速度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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