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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理优环境 ——学习贯彻市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系列评论之五

作者:郴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卫    来源:今日郴州      发布日期:2024-10-22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之一,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展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广度和深度,是在新征程上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的重要指引。

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抓好改革落实,必须树牢法治思维。这是我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方法和原则。

确保于法有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这一论述深刻地阐明了改革与法治内在辩证统一的关系。改革不是盲目推进的,每一项改革政策的出台,每一个改革项目的实施,都应经过严谨的法律论证,才能确保其合法性、合理性。当前,我市正处于加速转型、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正确把握改革与法治互利的辩证关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推动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统一、相衔接,让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才能确保郴州经济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坚持法治引领。以法治思维为引领,是构建改革与法治良性互动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义所在。从“四水联动”“八水共治”的郴州“水立方”模式,到文化和旅游的深度融合,从市内公务“零接待”的清风举措,到医保惠民的创新机制,每一项都是郴州人民敢闯敢试、勇于首创的生动写照。这些好的做法要想持续发挥作用,就必须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改革各方面、全过程,要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全市上下要在工作实践中以法治思维凝聚改革共识、完善改革决策、规范改革行为、推动改革进程、巩固改革成果,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在法治之下有序、渐进、稳步地细化、实化、具体化。

加强法治保障。改革向前一步,法治就要跟进一步。改革创新之路布满荆棘、充满挑战,不乏有些干部群众存在“不想改、不敢改、不愿改”的思想顾虑。我市推出“企业无扰日”“市内公务零接待”等举措,以法治保障企业发展空间、促进廉洁政府建设、激发城市发展创新活力,为各项改革的顺利推进铺平了道路。我们要加强法治保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支持改革、鼓励创新,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法治保障体系,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为改革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要以钉钉子精神自觉当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推动各项改革任务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

改革永无止境,法治保驾护航。我们必须科学认识和把握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为改革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谱写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篇章。

(编辑:刘娟丽 二审:陶子瑶 三审:邓函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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