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城县一家居店因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消防问题,被汝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罚。
前期,消防监督员在对汝城县库斯家居店开展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存在店内疏散通道未按规范要求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按下手动报警按钮系统无反应;外窗设置封闭的金属防盗网,且不能从内部开启,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等隐患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对此,大队消防监督人员依法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场所负责人限期整改完毕,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给予汝城县库斯家居店合并罚款人民币15000元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单位火灾隐患正在整改中。下一步,大队将持续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保持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新闻热线:0735-2892485 广告:2893888 E-mail:master@czxww.cn 传真:2295893 举报电话:2886133 2893039
郴州新闻网投稿QQ群:60874409 民情直通车联络QQ群:281367893
郴州日报社 主办 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北路24号
湘ICP备43100302000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