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经过沟通,该车主拒不改正,其行为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根据《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贺某罚款人民币100元的行政处罚。经过耐心说服教育,贺某表示理解。
下一步,大队将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消防安全检查,加大对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的查处力度,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增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为辖区营造良好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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