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至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的事项,由相关单位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统一受理;调整至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承办事项,由市政务服务中心郴州市“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集中受理,所有调整事项均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依法承办相应行政审批,并对其行政审批行为、审批结果承担相应责任。此前原郴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已发放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各类证照,不再组织批量换发新版证照,可通过日常业务办理逐步完成换发。
郴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事项调整目录
(一审:刘娟丽 二审:陶子瑶 三审:黄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