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岁末年初的临近,烟花爆竹的生产销售进入旺季。为夯实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基础,我市加大了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近年来,因烟花爆竹而引发的起火、爆炸事故屡见不鲜,造成了惨痛的人员伤亡,教训极其深刻。一些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缺乏严格的管理,安全隐患极大;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没有相应资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对道路运输安全造成危害;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特别是把烟花爆竹储存在小区、居民住宅或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厂房、仓库等场所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中蕴含的危险性、复杂性,保持高度警觉。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到位。应急、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部门联合、区域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真正做到全过程、全链条、无盲区监管。
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必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把安全责任、安全措施落到实处,须臾不能忽视、片刻不可马虎、分毫不可疏漏;要严格依法依规从事烟花爆竹生产、作业等活动,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各界应同心协力、防微杜渐,发现相关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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