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仁县鸿福楼餐饮店因设置影响灭火逃生障碍物被安仁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给予罚款人民币5100元的行政处罚。
此前,安仁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时,发现安仁县鸿福楼餐饮店二楼两处外窗均设置了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设置不可开启防盗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现场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依法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场所负责人在规定限期内整改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大队决定给予安仁县鸿福楼餐饮店罚款人民币5100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处罚对消防违法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该场所负责人表示,已充分认识到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会认真整改火灾隐患,加强宣传教育和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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