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一项传统习俗,特别是春节临近,人们喜欢通过燃放烟花爆竹来营造喜庆的节日气氛。但燃放烟花爆竹也会带来诸如污染环境、引发火灾、伤及群众等种种危害。因此,近年来,从国务院到各地均出台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控制燃放烟花爆竹。
燃放烟花爆竹有哪些危害?
燃放烟花爆竹首先会污染空气。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以及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将重度污染空气,PM2.5严重超标至数十倍,造成极其严重污染。这些有害气体和烟尘还将强烈地刺激人的咽、喉、鼻、肺和眼睛,敏感人群会出现气喘、胸闷、咽痛、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诱发一些慢性疾病,如咽炎、气管炎、肺炎、肺气肿等。
燃放烟花爆竹还将带来噪声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高强度噪声不仅对患有心脑血管疾病的人危害严重,还会影响正常人的神经系统,使人急躁、易怒、受到惊吓,从而影响休息、造成疲劳。
燃放烟花爆竹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在乡村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起秸秆等可燃物火灾,临近树林、草原等位置更容易引起森林草原火灾。在城区,高层建筑多,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烟花爆竹还极易引起伤人事故,尤其是老人、儿童。
此外,燃放烟花爆竹还将浪费大量资源。制造烟花爆竹的火药要消耗矿物资源、化工原料,用的纸张也要消耗林木资源。燃放烟花爆竹后,会产生大量的鞭炮碎屑,给环卫部门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占用大量的社会公共资源。
燃放烟花爆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国务院制定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等几个环节的安全管理作了明确规定。
《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违规燃放要承担法律责任。
《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此外,对违反禁放规定,非法燃放、生产、销售、存储和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市对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是怎么规定的?
郴州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发布了《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城区规范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了郴州市城区范围内规范销售及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
郴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燃区,实际为城市建成区以及部分城乡接合部)具体为:滨河路—青年大道—郴江路—苏仙路—卜里坪路—南岭大道—龙女温泉景区—南岭大道—同福路—同心路—寒溪路—万华路—郴州大道—增湖路—兴城路—郴州大道—滨河路所形成的闭合区。设立东湖公园(郴州长卷项目对面区域)和仙岭湖体育休闲公园(石盖塘区域)两处烟花爆竹燃放点,限于燃放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燃放时间为除夕至正月初六和元宵节每日5时至22时,除夕当晚可以延长至次日2时。
《通告》明确,禁燃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节日、婚丧嫁娶、乔迁、生日宴会等各类庆典活动中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员干部应带头严格执行本通告规定,杜绝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城市环境。《通告》还明确在禁燃区内非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处理。
《通告》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相关规定,并积极举报在禁燃区内非法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举报电话:0735—12345。希望大家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降低噪声污染,消除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共创宁静、安全、清新的生活环境。
编辑:新闻热线:0735-2892485 广告:2893888 E-mail:master@czxww.cn 传真:2295893 举报电话:2886133 2893039
郴州新闻网投稿QQ群:60874409 民情直通车联络QQ群:281367893
郴州日报社 主办 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北路24号
湘ICP备43100302000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