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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仙岭下读好书丨“苏仙岭下读好书”第9期学习分享活动举行

作者:    来源:郴州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5-01-24


1月22日晚,由苏仙区负责承办的“苏仙岭下读好书”第9期学习分享活动在市委机关大院阅览室举行,活动吸引了来自市直和县市区各有关行业的同志相聚一堂“共话我们身边的那些事”。

苏仙区白鹿洞街道办事处主任陈娟娟从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10个热点法律问题说起,运用民法典条文进行深入浅出地解读,通过现场互动、有奖竞答等形式,让大家切身感受民法典对生活的影响。

她认为,民法典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法律,它详细规定了各类民事权利及其保护方式,让大家在面对侵权行为时有法可依。学习和运用好民法典,是维护合法权益、增强社会认同、增强文化自信的有效途径,有助于提升大家对法律的认知度和尊崇感,进而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她表示,作为党员干部更要树立“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人民情怀,学好民法典、用好民法典,更好地为群众维护权益、主持公道。

苏仙区苏仙岭街道党工委书记胡培禹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中国方案》这本书为切口,结合自身工作经历阐述如何用“枫桥经验”提升社区治理效能。他通过分析当前城市发展和治理过程的现状,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是什么、为什么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如何用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进行了深入解析。·

他认为,要坚持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挖掘群众当中蕴藏的智慧和能量,把更多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和力量交给与老百姓最贴近的基层组织去做。不断完善制度,因地制宜探索治理创新途径,特别是要改进群众工作方法,在治理中做到到位而不越位,厘清“大事”“小事”“私事”的合理边界。把群众组织起来,增强群众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群众自主作用,有效解决“大事”和“私事”之间的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办不起来的“小事”,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现场观众反响热烈,踊跃发言。湖南银光律师事务所陈智锋认为,民法典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事无巨细,包罗万象,是“老百姓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字典”,它重在保护私权利,关注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的“小事”,是“人民至上”的价值体现,也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成果展现。市委办公室李尚俊认为,民法典一方面有利于解决民事单行法之间的内容冲突、不统一等问题,另一方面有利于法官统一裁判依据,正确解释和适用法律,强化裁判说理;此外,我国是第一个把网络虚拟财产权写进民法典的国家,类似这些相关规定有时在现实生活中显得尤为重要。苏仙区委社会工作部唐李祥认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在于发动和依靠群众,实现矛盾就地解决,促进基层平安和谐,要把人民群众组织起来,让群众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努力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目标。小区业委会代表蒋建英通过解剖麻雀式的分享阐述了她所居住的小区由“乱”到“治”的过程,认为加强党的领导和群众自治是关键,要把党的组织建设到小区,让党员成为“带头人”,把居民组织起来共同办好小区的事情。

最后,市摄影协会副主席朱桂芳以特定场景的拍摄技巧为切口,从拍摄前期的准备工作、横拍与竖拍的拍照手势介绍、对焦与曝光的调整、拍摄机位的区分、不同景别的运用等基础知识入手,结合现场拍摄示范和具体案例分析,让大家切身感受到如何仅用手机拍出大师级的照片。

大家纷纷表示今天的学习分享收获颇丰,既学习了如何做好“身边的那些事”,又掌握了日常生活的必备技能。

来源:苏仙岭下读好书

一审:谢莉娜 

二审:陶子瑶 

三审:李造雄

编辑:谢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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