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交通”发帖:
郴州好多非机动车道(均有自行车非机动车图案的车道)被划线成收费停车位,如万华东路、卜里坪路等等, 根据国家交通模范城市的标准,这样是否合理合规?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回复:
网友您好!
收到您的留言建议,我集团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人员进行了解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给您: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国办函〔2021〕46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施划停车泊位”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提高道路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市交警支队依据《郴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组织行业专家及相关部门,于2022年5月至2024年3月20日期间,分三批次批复我市中心城区9756个道路临时泊位。
我集团根据批复内容结合现场交通情况及市民建议,建设了7000余个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极大地方便市民临时停车,有效缓解了城市“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
编辑:李艳艳
二审:吴娜
三审:全昌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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