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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城网评丨以法治力量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作者:郴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慧    来源:郴州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5-03-21


近日,嘉禾县龙潭镇龙兴村王某与同村的胡某因土地归属问题发生打斗,致胡某轻伤二级。当地司法机关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该村公开审理了此案。(3月18日《郴州日报》)

在广袤乡村,村民因宅基地划界、耕地权属、灌溉用水等问题引发的争执是乡村治理的痛点与难点,解决起来十分棘手,当乡规民约、人情关系无法化解矛盾时,法律必须成为定分止争的终极防线。

嘉禾县司法机关将这起故意伤害案的庭审现场搬到了村民家门口,将司法程序置于阳光之下,既破除群众“官司进衙门”的畏讼心理,也打破了“谁横谁有理”的丛林法则。村民亲眼见证举证、质证、辩论的全流程,在旁听中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力量。

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村民的法治素养,有助于形成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良好氛围,为乡村治理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审理此案过程中,检察官发表公诉意见时,还以案释法,对被告人和旁听村民进行法治教育,引导被告人深刻反省,强调遵法守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呼吁群众以平和、理性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这种沉浸式的普法打破了法律的专业壁垒,让“遇事找法”成为可操作的行动指南。

我们也应看到,一些家长里短的纠纷演变为暴力冲突,与调解机制的失灵不无关系。完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必须充分发挥村“两委”在乡村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对于村民之间的利益纷争,要有作风公道正派、在群众当中有威望的村干部出面调解,引导涉事方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止矛盾激化升级。随着农民维护个人权益观念的不断更新,构建辐射乡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显得十分必要。相关部门和乡镇可以通过设立法律援助站点、组建村级法律服务团队等措施,推动法律服务在农村的普及和深化,引导村民在家庭、邻里、婚姻、土地承包、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等领域依法行事,不断提升乡村基层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一审 | 谢莉娜

二审 | 陶子瑶

三审 | 刘小飞

编辑:谢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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