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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国评论|以法治之光,照亮民营经济前行之路

作者:曹建雄    来源:郴州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5-05-1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于今年5月20日施行,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为我国民营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法治动能,标志着民营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

法治护航,筑牢民营经济发展根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成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然而,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如市场准入不平等、融资难融资贵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立足当下破解这些问题,着眼长远构建长效机制,以法治的力量为民营经济撑腰。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利,让民营企业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做大做强,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通过法治保障,民营经济将拥有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鼓励引导,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活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民营经济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数据显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大幅提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比达95%,民营经济已成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生力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注重鼓励支持,设置“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等专章,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投资创业。同时,注重引导规范,促使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守法经营,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履行社会责任。这种鼓励与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将激发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增强其适应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让民营经济在创新驱动发展中大显身手。

把握机遇,推动民营经济勇立潮头。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我国高质量发展既面临机遇,也面临挑战。民营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应抓住机遇,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对支持民营经济组织参与国家科技攻关项目、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等作出规定,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法律出台为契机,扎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推动各项配套规定尽早出台实施。民营企业自身也应增强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提升核心竞争力,在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践中勇立潮头,为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贡献力量。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我们要充分发挥法治“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把各项改革要求、政策举措落实下去,让民营经济在法治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未来可期、大有可为。

一审 | 谢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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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 | 周喜林

编辑:谢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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