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辖区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龙凤嘉园小区物业进行了处罚,并开出了0.78万元的行政罚款单。
此次处罚源于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在“九小场所”和居民住宅消防安全专项行动中的一次例行检查。检查中,大队发现位于北湖区郴江街道青年大道南侧的龙凤嘉园小区存在消防设施老化、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不落实等严重消防安全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消防监督人员迅速通知了小区物业及业委会的相关负责人到现场,并对他们进行了消防安全教育,明确要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经过进一步调查,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确认该小区物业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具备相应条件等违法行为,这些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因此,大队依法对该小区物业作出了罚款0.7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北湖区消防救援大队表示,此次处罚旨在进一步推动“九小场所”和居民住宅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大队将继续加大对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同时,大队也提醒广大物业管理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此外,还要加强消防控制室的管理和人员培训,提高值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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