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当前,我市正处于主汛期,各地仍需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城镇低洼地带、中小型水库(电站)、中小河流、尾矿库、非煤矿山、切坡建房点等重点部位、重点工程、主要区域巡防巡查工作,抓住降雨间歇有利时期,切实加强防汛安全隐患整改,抓好险工险段的抢修,确保安全度汛。
(编辑:张倩佳 二审:张明 三审:黄华)
6月16日上午,郴州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郴州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解除防汛 IV 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汛情发展趋势,按照《郴州市防汛应急预案》的规定,郴州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于 6月16日13时00分起解除全市防汛 IV 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当前,我市正处于主汛期,各地仍需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城镇低洼地带、中小型水库(电站)、中小河流、尾矿库、非煤矿山、切坡建房点等重点部位、重点工程、主要区域巡防巡查工作,抓住降雨间歇有利时期,切实加强防汛安全隐患整改,抓好险工险段的抢修,确保安全度汛。
(编辑:张倩佳 二审:张明 三审:黄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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