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住建局公开《2025年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旧欠追缴工作方案》,正式启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追缴行动。这一举措直击房屋“养老钱”管理痛点:作为缴纳主体的业主与开发商,在履行法定义务时仍存在缺失。
维修资金是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对开发商来说,为尚未售出和自持物业足额缴纳首期维修资金,是开发主体必须履行的首要责任。这不仅是房屋交付前的法定要求,更是对未来业主的诚信承诺。若开发商在此环节失责,就如同在房屋的“健康账户”里埋下隐患。
对业主而言,从签订购房合同或取得产权证的那一刻起,缴纳维修资金便成为不可推卸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物业管理条例》则要求,相关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从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角度看,只有足额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积极履行法定义务,才能保障小区维修资金充足,让房屋及时得到维修养护。任何拖延缴纳或逃避义务的行为,看似节省了眼前开支,实则损害了房屋长远价值与小区整体利益,最终受损的还是业主自身。
确保维修资金足额缴纳,强有力的约束机制不可或缺。例如,开发商未缴清待售及自持物业维修资金,就无法完成建设验收或备案;业主未履行缴纳义务,在办理产权登记等环节将受到限制。这并非人为设置障碍,而是将法定义务嵌入交易与权属管理的核心流程,使缴纳成为贯穿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全链条的硬性规定。
此外,也有必要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相关服务,进一步规范资金使用、信息公开、流程监管等环节。对于长期欠缴行为,要畅通法律追缴渠道,通过诉讼等强制手段维护制度严肃性,杜绝恶意拖欠现象蔓延。
一审 | 邓金秋
二审 | 陶子瑶
三审 | 刘红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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