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东江湖流域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办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出台,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以财政资金为引导,构建“纵横结合”生态补偿新机制,将生态保护责任转化为各县(市)的内生动力,这标志着我市在运用财政工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守护东江湖战略水资源上取得了关键性突破。
《办法》明确,由市财政局每年统筹省市环保资金,安排额度不超过400万元的东江湖流域水环境生态保护纵向补偿资金,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资金分配与断面水质、总磷浓度等硬指标直接挂钩,采用“湖库断面56万元/年、河流断面33.6万元/年”的量化标准,实现了生态效益与财政补偿的精准匹配,充分发挥了市级财政资金的导向和兜底作用。市财政局还创新性地运用财政手段厘清上下游地区间的生态利益关系,要求流域内县(市)签订横向补偿协议,明确每个断面补偿资金原则上不低于10万元/月。市财政局将负责协调督促补偿资金的落实,对未履行协议的地区,可采取缓拨、减拨市级纵向资金等措施,有效强化协议执行的财政约束力,推动流域协同共治。
同时,建立强有力的财政监督与奖惩机制,对水质不达标的地区,实行“警示—约谈—资金扣减”的阶梯式处理;对发生重大环境事件或数据造假的,取消当年补偿资格。要求补偿资金专款专用,全部用于流域生态保护治理,并纳入财政备案审查,确保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生态效益。
一审:谢莉娜
二审:黄慧
三审:李造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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