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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备受关注的《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与《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在“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这两部新规的落地,如同给疾驰的食品经营业态安装了一套更为精密的“制动与导航系统”,释放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深度转型的强烈信号。
近年来,食品直播电商异军突起,成为拉动消费的新引擎;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遍地开花,成为市场繁荣的主力军。然而,繁荣之下暗流涌动:直播间里,“主播一张嘴,啥话都敢吹”,虚假宣传、过期食品、假冒伪劣屡禁不止,消费者戏称“买时靠冲动,维权路不通”;街头巷尾,同一品牌的连锁店,食品质量却可能天差地别,总部“只收费、不担责”,成了名副其实的“甩手掌柜”。这些乱象不仅侵蚀着消费者的信任,更威胁着“舌尖上的安全”。
此次施行的两部新规,正是瞄准这些痛点精准“开刀”。让平台从“旁观者”变成“守门人”。以往,面对直播间里的食品安全问题,一些平台常以“主播信口开河,平台束手无策”为由推卸责任。新规明确要求,平台必须对直播间运营者的资质、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进行核验登记,并每六个月更新一次;对于首次直播的营销人员,必须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彻底杜绝“无资质直播”“无培训上岗”。这意味着,从今往后,平台再也不能做“甩手掌柜”,无论是直播间里的“货”还是直播间里的“人”,平台都得管、都得负责。
让直播间从“法外之地”回归“阳光交易”。新规为直播电商列出了一份清晰的“负面清单”:13类食品禁止进入直播间销售,10项直播行为被明令禁止。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过期变质的食品、病死毒死的肉类……这些曾经可能通过“滤镜带货”蒙混过关的问题食品,如今被彻底挡在门外。同时,新规严禁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功能、严禁对非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那些靠“忽悠”吃饭的主播,将再无立锥之地。
让连锁企业从“各自为战”走向“集团作战”。食品销售连锁企业辐射地域广、门店数量多,风险一旦发生,往往就是系统性、区域性的。新规构建了“企业总部—分支机构—门店”三级责任链条,明确总部是食品安全管理的“中枢神经”。总部必须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对门店进行全覆盖实地巡查,用“互联网+智能监控”实时掌握各门店的食品安全状况。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两部新规的施行,不是终点,而是起点。对于监管部门而言,要确保“长牙带刺”的硬规落到实处,将直播经营食品纳入日常监管和年度抽检,让技术监测记录成为执法的铁证。对于企业而言,要清醒地认识到:守底线就是保民生,严监管就是促发展。当直播带货告别“夸大其词”的喧嚣,当连锁门店回归“表里如一”的严谨,市场竞争才能真正从“拼流量、拼价格”的内卷,转向“拼品质、拼责任”的良性轨道。
一审:谢莉娜
二审:陶子瑶
三审:李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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