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 | 市政府 | 市政协 | 市总工会 | 北湖 | 苏仙 | 资兴 | 桂阳 | 宜章 | 嘉禾 | 永兴 | 临武 | 汝城 | 桂东 | 安仁
> 正文

一夜烧没800多万元,经营者获刑四年,这场大火给所有人敲响警钟

作者:    来源:郴州新闻网      发布日期:2026-03-30


30余吨机制炭引燃仓库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竟高达838.85万元

近日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人民法院

对这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image.png

被烧毁的仓库。图源:湖南消防

案情回顾

2025年1月29日凌晨

湖南郴州市汝城县永安村某物流园内

一钢结构仓库突发大火

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但仓库内的物资被全部烧毁

image.png

消防员展开扑救。图源:湖南消防

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38.85万元

经调查

起火原因为

仓库经营者何某某

堆放的30余吨机制炭发生自燃

image.png

大火被扑灭后,现场一片狼藉。图源:湖南消防

调查证实

何某某将存在自燃风险的30余吨机制炭

随意堆放于

未配备任何消防设施的仓库内

日常管理中

也未严格落实

针对存在自燃风险的物资

在堆垛间距、通风散热

定时测温等方面的核心安全管控要求

导致炭堆内部蓄热无法及时散发

温度持续攀升并突破自燃临界点

最终引燃周边可燃物

酿成大祸

image.png

监控画面。图源:湖南消防

案件移送起诉后

汝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何某某作为仓库经营者

负有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定义务

其因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引发火灾

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

依法应予惩处

image.png

火灾事故调查现场取样。图源:湖南消防

综合案件事实、情节

被告人何某某的认罪悔罪态度

汝城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其

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这起案件再次敲响安全警钟

经营者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控措施

全面排查各类隐患

从源头防范各类安全事故

跟着阿消学习一下这类场所的消防知识吧

image.png

image.png

编辑:骆斐
分享:

新闻热线:0735-2892485 广告:2893888 E-mail:master@czxww.cn 传真:2295893 举报电话:2886133 2893039

郴州新闻网投稿QQ群:60874409 民情直通车联络QQ群:281367893
郴州日报社 主办   地址:郴州市苏仙区苏仙北路24号
湘ICP备43100302000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