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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原告李某将一面印有“硬核执行破堵点 护企纾困解难点”的锦旗送至嘉禾县人民法院法官蔡丹手中,表达对法院高效化解纠纷、护航企业发展的诚挚感谢。该案从立案到调解成功并当场履行完毕,仅用时13天,生动体现了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司法速度、力度与温度。

原告李某长期代表其公司向某公司销售货物。在其公司按约履行供货义务后,某公司却未按期支付货款。多次协商无果后,李某为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将某公司诉至嘉禾县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蔡丹深入贯彻落实湖南“企业服务年”活动部署,快速响应企业司法诉求。在原告方依法申请诉中财产保全后,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环节迅速联动,执行局快速响应,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为保障债权人权益筑牢了“防火墙”。
采取保全措施掌握主动权后,法院并未简单处理,而是秉持善意司法理念,对被告公司经营与信用状况进行实地走访核查。查明该公司信用记录良好、具备履行能力后,法院依法及时解除了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了对债务人正常经营的影响。承办法官蔡丹精准地将“信用评估”作为打破僵局的关键切入点,在组织调解时,一方面向原告说明被告公司的可靠信用,引导其放下顾虑;另一方面向被告阐释珍惜商业信誉、主动履行义务的长远价值,有效引导双方重建互信,为协商创造了有利氛围。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快速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当场付清全部货款,纠纷得以实质性化解。

本案是嘉禾县法院深化“企业服务年”活动,积极探索“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提升纠纷实质性化解效能的成功范例。通过内部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并创新运用“保全促履、信用筑基、调解化争”的三核驱动策略,法院不仅迅速保障了债权企业的合法权益,助力其资金回笼,也维护了债务企业的良好商誉和持续经营,实现了“护企、纾困、共赢”的综合目标,为持续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实践样本。
一审 | 谢莉娜 见习生 余丞林
二审 | 陶子瑶
三审 | 李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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