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财政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郴州市分行修订出台《市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以“安全、规范、高效、精简、透明”原则强化资金监管,从源头守护公款安全。
新办法构建三重监管防线,在账户管理上实行科学分类,明确基本存款、专用存款等四类账户的功能定位与使用范围,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临时机构账户全面纳入管理,根除“账外账”生存空间;在监管手段上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数字化转型,账户审批备案全流程线上办理,银行按日推送资金收支信息,实现公款流动“一目了然”;在惩戒机制上建立郴州市财政局与中国人民银行郴州市分行联合监管格局,未经审批账户视同“小金库”,对违规行为依法追责处罚,形成强力震慑。
此次修订标志着郴州预算单位账户管理迈入规范化、数字化新阶段。
一审:谢莉娜
二审:周慧
三审:刘红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