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15时44分,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琼河村2-1号福州道教屏山祖殿第一廨院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过火面积约50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为154695元。11月22日,该起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经调查认定,福州市鼓楼区琼河村2-1号“7·12”火灾是一起违法建设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因祭祀用火不慎,造成的较大火灾责任事故。
起火场所基本情况
福州道教屏山祖殿第一廨院(简称廨院)。廨院供奉斗战胜佛、观世音菩萨、临水夫人等神祇,是民间信仰活动场所。2009年违法建设主体建筑并使用至今。2015-2017年建设门楼、搭建内院钢架玻璃顶棚。起火场所未经审批,无产权证,属违法建筑。
起火建筑概貌
起火原因认定
经分析鉴定,起火前起火点木桌上放有蜡烛,处于点燃状态,蜡烛周围还放有香烛、纸张、塑料包装等可燃物,7月12日15时44分许,蜡烛引燃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
一楼出入口燃烧蔓延痕迹
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一廨院主体管理责任严重缺失
• 管理人员缺乏消防安全意识,管理能力水平低。
•廨院内部安全管理混乱,长期未建立燃香、燃烛等管理制度。
• 违规在殿内使用明火、燃香燃烛等情形。
• 将用于燃香的蜡烛置于大殿门口南侧木桌上,未采取相应防火隔离措施。
二起火建筑违法建设
• 该违法建筑无正规审批手续,未经正规消防设计。
• 违规使用了大量可燃装饰材料。
• 未设置独立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
• 建筑内部办公(含休闲功能)、厨房等其他功能区域与祭祀活动区域无防火分隔。
三属地监管浮于表面
• 对辖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存在死角和盲区空档。
• 指导督促辖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规范消防安全管理不力。
• 对起火场所的多次现场消防安全检查中,未发现和指出该场所祭祀用火管控缺失的问题。
四行业监管存在盲区
• 对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缺少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民宗部门对镇街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工作指导不到位。
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 2名起火场所负责人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
• 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线索及相关材料,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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