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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作者:    来源:郴州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9-10-25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1日至5月1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6月1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和巡察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精心部署整改工作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强化政治担当,高度重视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坚决的态度、严明的纪律、扎实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抓好巡察整改。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巡察整改的政治性。成立了市扶贫办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办党组书记段被成任组长,办党组副书记刘亚强和党组成员鲍文明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办公室,由刘三文任办公室主任,综合科科长赵军负责工作联络。成立了由副处级干部梁建华任组长、综合科副科长冯华和主任科员曹少海为成员的巡察整改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巡察整改监督工作。办领导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按照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切实抓好本科室、党支部的整改落实工作。

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6次办主任会、调度会、督办会等会议多次,及时研究、部署、落实巡察整改有关问题和事项。

(二)精准制定方案,强化巡察整改的针对性。市扶贫办党组结合实际印发了《中共郴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中共郴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台账》,确保精准发力、对账销号。对巡察组指出的5个方面存在的23个问题,研究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和整改步骤、整改时限,层层压实责任。

(三)严格落实落细,强化巡察整改的实效性。围绕目标任务,构建责任领导牵头整改、责任科室具体落实、纪检监察监督促改的责任体系。办党组书记、主任段被成同志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为巡察整改谋思路、把方向、定标准、想办法。办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工作的整改落实。各科室负责人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逐个环节抓整改,逐项问题抓落实。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周调度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倒排工期、菜单式、项目化管理,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办干部在人员少、脱贫攻坚任务重的情况下,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做到以整改推动工作,在工作中落实整改。一些干部还推迟休假,通过全办干部的共同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坚持从严从实,逐条逐项抓好整改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和中省市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不到位

1.反馈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不深入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制度规定,制订了《郴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了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二是结合督导检查了有关单位对《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组织学习情况,抽查了部分县、乡镇会议记录。三是加强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论述列入了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四是外请专家辅导授课,邀请了省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贺丽君作辅导授课,从在思想上认识上要防松劲、防滑坡、在工作质量上要严格对标对表和在转变作风上要坚持落细落小落实三个方面为全市脱贫攻坚战线领导干部专题授课。

2.反馈问题:推动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有偏差。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了相关文件,根据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求,减少文件下发,落实精准、实效的要求,出台了关于印发《郴州市推进扶贫项目建设加快财政扶贫资金支付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规范管理和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巩固提升全市脱贫攻坚质量的实施意见》和《加强脱贫攻坚与农村环境整治协同推进工作方案》等为代表具有鲜明郴州地方特色的文件,扎实推进落实。二是对11个县市区下达了《关于对市委第四次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落实整改的通知》,并对桂东、汝城、宜章、安仁及苏仙、嘉禾、临武等7县区重点问题整改下达交办函,7月底前各县市区已整改到位,目前全市小额信贷不良率、逾期率均为零,全国小额信贷现场会在郴州市宜章县召开,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的意见》。7月底全省的金融扶贫工作情况通报,全市基本确保了有序清收、风险可控。8月29日央视新闻联播以湖南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播报了我市宜章县金融扶贫创新成果,8月31日央视焦点访谈对我市宜章金融扶贫创新成果作了专题报道。

3.反馈问题:回应群众涉贫诉求简单应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信访台账定期研究。党组会专题研究了信访舆情,每季对中央、省、市的涉贫信访舆情件进行统计并进行专题研究,形成台账并及时报告,确保市级主要领导全面掌握辖区域内涉贫信访舆情动态。二是加强复查核查力度。今年1至8月份省级以上信访件市级复核复核率达41.4%,远远超过省办20%的要求。三是实行信访约谈制度。市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对全市脱贫攻坚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了两次约谈。

(二)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4.反馈问题: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县市区调研,形成了《2019年全市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全面掌握全市小额信贷情况提供重要依据。全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现场会(宜章会议)后,市精准扶贫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的意见》。二是进行了雨露计划补助漏补大清查:①自查自纠,摸清底数;②区分期数,补助到位;③公示公开,透明监管;④专项治理,强化监督。⑤配合市专项治理办,做好一季一专题的教育扶贫专项监督,7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治理。三是召开了3次市精准扶贫领导小组会议,召开“两不愁三保障”核查数据上报的紧急调度会议。四是进一步规范培训,增加实地考察、现场观摩、座谈交流等方式方法,以丰富培训的内容和提高培训的针对性。

5.反馈问题:落实督导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宜章县精准扶贫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和宜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严格落实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三方共管”账户,按合约监督资金使用,目前和宜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能按期分红,小额信贷资金安全。并举一反三,对全市扶贫重点产业项目、户贷企用项目进行跟踪监管,落实挂牌重点监管机制。二是建立了行业扶贫联络员机制和工作群,对行业扶贫发现的问题及时加以研究统筹解决。牵头召开了行业扶贫工作紧急调度会,发挥了及时研究统筹解决行业扶贫问题的作用。组织召开了全市脱贫攻坚行业扶贫工作调度会。三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市直单位常态化联点督导组全体人员进行了一次督导业务培训,全面提高督导能力。四是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将市常态化联点督导组发现的问题以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统一交办给各县市区进行整改,形成问题整改落实台账,确保问题清零。

6.反馈问题:对扶贫资金监管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培训,对11个县市区分管资金项目的领导和业务骨干进行了资金项目管理业务培训,实地观摩永兴县资金项目管理现场,解决了部分从业人员(特别是新进入人员)对文件精神学习理解不够的问题,提升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是加强督导,市扶贫办2次派人到相关村里召开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会议,听取基层意见,指导、研究整改措施,督促整改到位。三是开展专项交叉暗访, 9月16日至20日会同市纪委专治办、市财政局、市驻村办、市纪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参与,抽调各县市区业务人员组成10个暗访组,专项开展2018——2019年市级资金项目交叉暗访,举一反三发现问题,推进资金项目管理工作。

(三)在脱贫攻坚中发挥引领表率作用不充分

7.反馈问题:工作务实担当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召开了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今年除省办要求上报的表格外,市办不单独要求填报表格,截止7月底下发文件26份(去年同期下发37件),同比减少了29.7%。二是加强对深度贫困人口脱贫等难点问题研究。4月初开始,为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制定脱贫攻坚领域“问题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脱贫攻坚领域“问题清零”行动,坚持动态管理,常态化排查整改,确保“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两房”质量问题、致贫返贫问题、小额信贷问题、群众对扶贫工作认可问题、扶贫领域信访舆情问题等实现动态清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三是外请专家授课。市精准扶贫领导小组会议邀请了省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贺丽君作辅导授课,从在思想上认识上要防松劲、防滑坡、在工作质量上要严格对标对表和在转变作风上要坚持落细落小落实三个方面为全市脱贫攻坚战线领导干部专题授课,既提醒大家要认清形势,又给大家鼓劲打气,更为大家传经送宝。

8.反馈问题:制度建设薄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文件管理,清理了《市扶贫办政工人事工作规定》、《市扶贫办学习制度》和《市扶贫办财务管理办法》等规定。二是加强对法规文件的学习,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三是修改完善了《政工人事工作规定》等制度规定。

9.反馈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学制度,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法规文件。二是落实制度,严格落实领导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和“签字背书”制度,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全部形成了会议纪要。二是专人如实记录,党组会由刘三文负责记录,主任办公会由曹少海负责记录。

10.反馈问题: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二是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党组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提高认识、加强学习、认真对待。四是落实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的审核把关环节,对照检查材料提前两天由党组书记审核把关。

11.反馈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究,修改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修改完善了《市扶贫办政工人事工作规定》。三是加强干部警示教育,开展了2次干部警示教育。

12.反馈问题:没有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工作责任。修改完善了《市扶贫办2019 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二是加强学习。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部署的内容。三是将意识形态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印发了《 2019年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方案》。

13.反馈问题:2016年——2018年期间“六个纳入”未实施。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会议专题进行了意识形态研判。二是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了信访舆情工作,确定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三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四是印发《关于当前全市扶贫信访舆情处置专项要求》、《关于迅速落实全省涉贫信访舆情处置工作要求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涉贫信访舆情处置工作的补充通知》。五是成立了信访舆情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日常信访舆情处置。六是强化考核。坚持涉贫信访专项考核,设立专项分值,加强日常督查,对信访舆情总量每季进行排位,对每季总量排名靠前的实行扣分制,倒逼县市区做好信访工作。七是加大复核。今年1至8月份省级以上信访件市级复核率达41.4%,远远超过省办20%的要求。六是进行约谈。对信访舆情不重视,因工作落实不到位发生重大涉贫舆情、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进行约谈,并依规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问题

14.反馈问题:基层党建抓而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研究了《2019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截止9月底已召开了9次支部委员会、3次党员大会、上了3次党课,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三是加强支部建设,提高业务水平。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共郴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支部委员会班子,并配备了一名党务工作能力强的副书记。四是建立了党务公开栏,每月在党务公开栏公布党费收缴情况。五是加强借调人员组织关系管理。已督促相关人员将组织关系办理到位。

15.反馈问题:借调人员使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明确分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领导成员的分工,并下发《关于印发〈郴州市扶贫办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同时废止了不符合要求文件。二是对现有的借调人员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三是对借调人员的使用严格按借调人员的管理规定使用。

16.反馈问题:人事档案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档案查(借)阅等制度。二是加强学习,将中共中央办公厅《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印发到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人手一册。三是相关人员档案资料已补齐。四是开展大清查,经过对所管理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了档案材料及时归档,档案目录与档案材料一致。

17.反馈问题: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处理有关人员,经党组会议研究,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取消2019年度评优资格,对责任人因证件管理不严,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建立健全《市扶贫办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除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证照统一由市委组织部代管外,其余人员的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证件纳入集中管理,并建立了工作台帐。三是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并在主任办公会上进行了传达学习,并按要求督促各科室对所辖干部职工进行学习教育。将全办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在市公安局进行了登记备案。四是对全办人员因私出国(境)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暂未发现有其他未经审批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五)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

18.反馈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已完成了前期清理工作,待市纪委调查核实后,党组将按照市纪委的调查处理意见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19.反馈问题: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市扶贫办财务管理制度》,对超标准报销的交通费已按规定予以清退至郴州市财政国库科。

20.反馈问题:出差存在重复报销、分头报销、未按标准报销。

整改情况:涉及金额已按要求清退。

21.反馈问题: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了前期清理工作,待市纪委调查核实后,党组将按照市纪委的调查处理意见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22.反馈问题: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内部财务报销审核、公务接待审批、票据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市扶贫办财务管理制度》,内部财务报销审核、公务接待审批、票据管理等方面严格按规定执行。

23.反馈问题: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存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市扶贫办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财务审批权限办理财务审批手续。二是修订完善了《机关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租车制度进行租车管理。

三、坚持标本兼治,不断巩固整改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提高我办领导干部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认真贯彻执行好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巩固、提升、保障、发展脱贫成效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聚焦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强化“三落实”,致力于脱贫成效稳定提升、可持续,不折不扣稳就业、兴产业、强服务,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

(二)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党建和脱贫攻坚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定期研究解决机关党建问题的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继续把意识形态有关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进一步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常态化监督,注重权力约束和风险防控,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活动,使党员干部牢记宗旨、坚守底线、不踩红线。

(三)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发展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时间推动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问责,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机制、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形成制度汇编,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人:刘三文

联系电话:0735——2871768。

电子邮箱:czsfpb@163.com

邮寄地址: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9号市扶贫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521室)。

中共郴州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

2019年10月9日

编辑:何重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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